MD3 on iPhone

Finally I decided to port my MD3 loader and renderer to iPhone. This is basically a rewrite because it was done in C++ which I am not into it anymore. I really hope I can finish it this time, imagine how cool it is to see a running 3D Gundan on the iPhone…

The true flamebait

I hate Microsoft. I hate Microsoft more than many of you because I bought a copy of Office 2007 for $500 and got no answer of my question in their supporting forum. Don’t ask me why I bought Office 2007, it’s for writing up my thesis while my boss ONLY use Winword and if you are my friend you should know I use Linux 99.9999% of the time and I used to contribute much to some OSS projects. But really, I don’t see why you slashdot guys lost your mind *everytime* you talk about Microsoft. I don’t mean Microsoft is anything good, but why can there be a fucking stupid guy marking the below comment to this post as flamebait????

“They are not Microsoft.

Therefore

They are beyond criticism.

Anything that is not Microsoft, and makes us feel like the hipper kids in the street, is automatically beyond criticism. We all wish we were the rich kids in Redmond, but since we’re townies instead, we will speak ill of them any time we can. Macintosh is not from Redmond. True, they are greedy and wealthy. But they are not our enemy so they are us.”

Athloi, I am definitely with your point: they always see anything not Microsoft as political correct. Why can anyone be so confident that OS X must be better than Vista in terms of security? I didn’t really use Vista, nor OS X, and I don’t give a shit. It’s just not helpful to rant endlessly (and sometimes pointlessly) at everything about Microsoft as many of the slashdot commentators do.

I really don’t think it will make you look more cool by using a Mac/Linux instead of Windows. That sounds like a kid who believes he will jump higher to dunk with a pair of Nike basketball shoes. You jump high only if you can jump.

Japanese Exam

Okay, I am going to fail the Japanese exam tomorrow. End of story.

iPhone Blaster

I am porting this to iPhone:

Stay tune!

一個終於,兩個還是

終於:

  • 畢業。還記得那一天我期望在MPhil之後會唸博士。到了今天已覺得這些時間花得太多。論文的題文,到底是選錯了。

還是:

  • 一窮二白
  • 沒有做想做的事。我明白這個我是要做的。始終對自己說的白話實在太多。

這個社會挺和諧嘛!

這是轉貼的:

別急著扶摔倒的人

盡 論 中 國 : 北 上   別 急 著 扶 摔 倒 的 人

如 果 你 北 上 深 圳 或 其 他 城 市 , 在 巴 士 站 看 到 一 個 婆 婆 摔 倒 在 地 , 善 良 的 你 , 第 一 反 應 也 許 是 去 扶 起 她 , 也 許 你 還 會 幫 她 聯 絡 家 人 , 甚 至 送 她 去 醫 院 。 但 是 , 很 遺 憾 , 這 可 能 讓 你 官 非 上 身 、 賠 錢 才 能 了 事 。

「 攙 扶 婆 婆 」 惹 官 非 要 賠 錢
江 蘇 省 南 京 市 鼓 樓 區 法 院 在 本 月 5 日 就 一 宗 索 償 案 件 的 判 決 , 令 輿 論 嘩 然 。 事 緣 一 個 婆 婆 今 年 7 月 狀 告 青 年 男 子 彭 宇 , 指 彭 去 年 11 月 在 巴 士 站 將 她 撞 倒 , 令 她 受 傷 , 因 此 索 償 10 多 萬 元 ; 彭 宇 辯 稱 當 時 上 前 攙 扶 婆 婆 是 出 於 好 心 , 也 有 目 擊 者 證 實 婆 婆 摔 倒 在 先 , 彭 下 車 在 後 , 確 是 做 好 事 。

但 是 法 院 的 判 詞 指 , 「 從 常 理 分 析 」 , 彭 宇 與 婆 婆 相 撞 的 可 能 性 較 大 , 因 此 判 決 彭 宇 須 負 責 四 成 的 醫 療 費 及 堂 費 , 合 共 約 4.6 萬 元 。 判 決 令 旁 聽 的 記 者 一 度 啞 口 無 言 , 只 是 靜 靜 地 將 話 筒 、 錄 音 機 遞 向 彭 宇 。 彭 宇 眼 眶 泛 紅 , 過 了 好 一 會 兒 才 說 : 「 我 要 找 說 理 的 地 方 。 」 目 擊 證 人 陳 先 生 則 對 著 鏡 頭 怒 吼 : 「 以 後 還 有 誰 敢 做 好 事 ! 」

男子稱扶摔倒老太反被告 被判賠4萬

我要找個說理的地方

判決結束後,彭宇一臉鬱悶地站在法院門口
  昨天,南京市鼓樓區法院對彭宇案做齣了一審判決,稱“彭宇自認,其是第一個下車的人,從常理分析,他與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較大”。裁定彭宇補償原告40%的損失,即45876元,10日內給付。
  判決書中還稱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醫院,而可以“自行離去”,“但彭宇未作此等選擇,他的行為顯然與情理相悖”。
  兩個月前庭審期間堅持“以後碰到這種事還會齣手相助”的彭宇,在昨天走齣法院大門時也沒有了當時的堅決,“再不會這麼衝動了,”他說。
  彭宇已因此失業
  昨天開庭前彭宇見到記者,他說自己為了這個案子已經丟了工作:“從7月6日最後一次開庭以來,我還一直沒有去上班。這個事情沒有了結之前,我沒有心思工作。一個星期之前,我正式辭去了工作。”
  彭宇和律師高式東對判決結果的預計都比較樂觀,“這個案子我覺得勝訴的可能性比較 大,因為僅從證據角度齣發,老太太並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自己的觀點───是彭宇撞倒了她。”高式東說,“因為民事訴訟的原則就是這樣:誰主張、誰舉證。老 太太說是彭宇撞倒了她,那她就得拿齣充分的證據來證明,而不用彭宇找齣證據證明自己沒有撞。”
  但他們沒有想到的是,法院用邏輯推理和分析的方法做齣了認定和判決。
  判決書:從常理分析……
  首當其衝的就是核心問題:彭宇和老太太到底有沒有相撞?
  鼓樓區法院認為,老太太是與彭宇相撞受傷。理由是:“根據日常生活經驗分析,老太太 (原文為“原告”)倒地的原因除了被他人的外力因素撞倒之外,還有絆倒或者滑倒等自身原因情形。但雙方在庭審中均未陳述存在老太太絆倒或滑倒等事實,故根 據本案現有證據,應著重分析老太太被撞倒之外力情形。”
  判決書繼續說:“人被外力撞倒後,一般首先會確定外力來源,辨認相撞之人;如果撞人 之人逃逸,作為被撞倒之人的第一反應,是呼救並請人幫忙阻止。本案事發地點是公共場所的公交站台,且事發時間是視線較好的上午,事故發生的過程非常短促, 故撞倒老太太的人不可能輕易逃逸。而根據彭宇自認,其是第一個下車的人,從常理分析,他與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較大。”
  法院認為,如果彭宇是見義勇為做好事,“更符合實際的做法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是好心相扶。”
  “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據社會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達後,其完全可以說明事實經過並讓老太太的家人將她送到醫院,然後自行離開。但彭宇未作此等選擇,他的行為顯然與情理相悖,”判決書寫道。
  “如果不是他撞的,應該不會墊錢”
  在和老太太家人一起將老太太送到醫院後,彭宇曾掏齣了200多元錢給老太太的家人交醫藥費,彭宇的解釋是,“當時老太太家里人急著給老人看傷,又說沒帶錢。這樣我才把錢給了他們,他家里人當時還說要給我打欠條。”而現在這成了他有責任的證據之一。
  判決書作了這樣的表述:“在事發當天,彭宇曾給老太太200多元錢,且此後一直未要求老太太返還。關於彭宇給錢的原因雙方說法不一:老太太說是彭宇先行墊付的賠償款;彭宇認為是借款。”
  “彭宇和老太太素不相識,一般不會貿然借款。即便如彭宇所說是借款,在有承擔事故責 任之虞時,也應當請公交站台上無利害關係的其他人證明,或者向老太太家屬說明情況後索取借條或說明。但彭宇在本案中未存在上述情況,而且在老太太家人陪同 前往醫院的情況下,由他借錢給老太太的可能性不大。”
  “而如果撞傷了他人,則最符合情理的做法是先行墊付款項,”基於上述判斷,法院認為,可以認定這200多元錢並非借款,而是賠償款。
  雙方均無過錯
  “本案中,發生事故時,老太太在乘車過程中無法預見將與彭宇相撞;同時,彭宇在下車過程中因為視野受到限制,無法準確判斷車後門左右的情況,故對此次事故,彭宇和老太太均不具有過錯。”
  但沒過錯並不代表不負責任。判決書認為:“本案應根據公平原則合理分擔損失,本院酌定被告補償原告損失的40%較為適宜。被告彭宇在此判決生效的10日內一次性給付原告人民幣45876元;1870元的訴訟費由老太太承擔1170元,彭宇承擔700元。
  法官在宣讀完判決書後即刻離開法庭,彭宇也隨即被攝像機包圍。現場一片寂靜,眾記者在瞬間竟沒有人發問,隻是把目光和話筒遞向了埋著頭的彭宇。
  “意料之外,”高式東律師說了一句話後,便開始收拾自己的東西。彭宇還是一言不發,眼眶卻已開始泛紅。過了好一會兒,他低聲說:“我要找說理的地方。”
  高式東律師在被問到如何評價結果時,用了“沒有以事實為基礎”籠統作答。對於是否上訴,他表示將在與彭宇再行商議後決定。
  昨天下午,一直為此案齣庭作證、也是此案唯一證人的陳老先生依然齣現在旁聽席上。 “我之所以一直堅持作證到現在,完全是憑著自己的良心和當天我的親身經歷。”陳老先生在庭前說,他也希望今天能看到一個結果,還事實一個公道。但陳老先生 失望了,他的情緒甚至比彭宇更激動:“朋友們,”他大聲對著攝像機說,“以後還有誰敢做好事?”
  相關連接
  7月,南京的一位老太太將青年彭宇告上法庭,稱對方撞倒自己,要求其賠償十幾萬元的損失。彭宇則稱自己好心幫助那位老太太,將她扶起送她去醫院,卻反被誣。
  彭宇稱,2006年11月20日,他在公共汽車站好心扶一名跌倒在地的老人起來,並 送其去醫院檢查。不想,受傷的徐老太太及家人得知脛骨骨折,要花費數萬元醫藥費時,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人,要其承擔數萬元醫療費。被拒絕後,老人向鼓樓區 法院起訴,要求彭宇賠償各項損失13萬多元。
  7月以來,此案一直是當地最熱烈的網上話題,西祠衚同“南京零距離”一個論壇就有上百個帖子討論此事,網友幾乎一邊倒相信並支持彭宇,並感慨現在好人不好做。對於以後遇到有老人摔倒的情況是否上前救助,網上展開了激烈辯論。
  ■各方說法
  幫人還是撞人?
  彭宇版:我在做好事
  彭宇,南京一家通訊公司的技術人員。據《金陵晚報》早前報道,彭宇回憶說,去年11 月20日上午9點左右,坐83路公交車,在水西門廣場站下車。他第一個走下了車,看到一位老太太倒在離站台不遠的地方。齣於好心,他忙上前將其扶起。“我 也不知道這一扶,會惹齣這麼多麻煩來!”
  事發時,現場有一名50多歲的陳先生也過來幫忙,一起將老太太攙扶到路邊。見老太太的侄女、兒子相繼趕來,幫忙的陳先生就走了。
  當天上午,彭宇幫老太太及其家人叫了計程車,可老太的兒子提齣,怕忙不過來,問彭能不能一同去醫院。彭宇想了一下,同意了。當得知是脛骨骨折要花費幾萬元換人造股骨頭時,徐老太太一拍大腿對彭宇說:“小夥子,就是你撞的啊!”彭宇當時就蒙了。
  徐老太版:他撞了我
  而老太太對事實的陳述是另一個版本。據《現代快報》報道,徐老太稱,“我當時親眼看 到他撞到我的!”當時她在車站趕後面一輛83路公交車,從前面一輛車後門竄下來的彭將其撞倒。徐老太表示,“我們老兩口都有退休金和醫保,兒子在公安局工 作,不是說承擔不起醫藥費,隻是要討回一個公道。”經鑒定,徐老太的傷勢已經構成八級傷殘,僅醫藥費就花去了4萬餘元。
  今年1月4日,徐老太太向鼓樓區法院起訴,以彭宇將其撞倒在地致其受傷為由,要求賠償總計13.6萬餘元。
  媒體:老太太兒子是警察
  4月底,鼓樓區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此案。奇怪的是,彭向承辦法官申請,向當時齣警的派齣所調取彭宇、陳先生及高老太的原始詢問筆錄時,派齣所卻以正在裝修為由,無法提供。後來更是聲稱筆錄遺失。老太太兒子剛好是警察,讓網友們不禁猜測,筆錄不知去向其中或有蹊蹺。
  江蘇電視台城市頻道《甲方乙方》節目曾拍到這樣一組鏡頭:當事的派齣所長說,“我至 少找了6次還是沒有找到,不過我拍了筆錄紙的照片,”並說,“我為了搞清事實才用手機拍了筆錄的。”當被追問到誰的手機拍的,所長拿齣手機說就是他的這部 手機。緊接著,彭宇當著所長的面調齣照片Exif資訊證明照片並非所長手機所攝。在記者的追問下,這位所長說齣了實情,照片是老人的兒子拍攝的。盧所長說 老人的兒子對他說是同行,他就把老太兒子的手機扣下了。
  目擊者:老太自己摔的
  據證人陳先生在今年7月6日第三次開庭時所做陳述,他看到的情況是:老太太手里拎著 保溫瓶,向第三輛公交車跑去。她跑到第二輛車的車尾時,不知為什麼就跌倒了。這時,他看到從第二輛車後門下車的彭宇走了幾步,上前幫忙,然後自己也上前幫 忙,並打電話叫老人的兒女過來,整個過程大約半個小時。
  徐老太太曾在法庭上稱不認識陳先生,當時不是他幫助的自己,陳先生非常氣憤,提齣自己當時曾用自己的手機幫老太太打電話,手機里有通話記錄可以證明。
  網友:好人做不得
  老太太的兒子是警察,派齣所不提供關鍵的證據,證人證明小夥子無辜,媒體採訪時老太 太態度傲慢,不停地有網友站齣來說自己好心幫忙被反咬一口的故事,所有這些綜合在一起,大部分網友認定彭宇是好心沒好報,無辜受害,對他充滿了同情。案件 宣判後,在西祠、凱迪等網上論壇,都有網友號召給彭宇捐款。

人間慘劇

好慘,真的好慘。キズナ被改成這樣,Orange Range一干人等如有機會聽到這首改篇,絕對有立刻吐血身忘的機會。歌,你可以唱得難聽,也早料到你班蛋散會唱得他媽的難聽。關鍵是你將人家很好聽的一首歌改成這樣,唱成這樣,是死罪。假設有一日我離開香港,其主要原因之一肯定是這裡的歌(手)難聽得福佳。

才女

剛剛的電視新聞,好像提到類似書展的事。書展,向來我不太關心。但隱若聽到一句,甚麼「年輕作家」怎樣怎樣的,即立刻爆了好一陣粗。那幾隻算是歌手也好,演員也好的「才女」,何德何能出書?懂幾個中五程度的中文字,像某電台某些DJ好有feel地他媽的亂吹一下,馬上得到傳媒娛樂版會考得10分的記者評為「好感性」、「好有才華」。港青的bad taste,從這裡開始。

自由に楽しくピアノを弾いて 何が悪いんですか?

「自由に楽しくピアノを弾いて 何が悪いんですか?」

What the hxxl is going on with AOL?

To conclude, quoting a comment from \.

> saddening to see such a massive amount of
> resources and time and energy spent on those
> issues, rather than everything else that
> should be done.

Yes, it's sad. That's why I quit giving AOL my money.

The facts laid out by the Gaim developers were:

* GAIM had the name first
* AOL forced them to take the name GAIM because "GTK + AOL Instant Messenger" was too infringing.
* When AOL decided to trademark AIM, GAIM became too infringing
* AOL systematically and repeatedly harassed the developers until they gave up

What a bunch of assholes, but I suppose that's what runs Time Warner. "Ass on Line" sounds like a good name for them.

Lessons learned:

* Trademark your name right away.
* AOL sucks
* "IP" Law sucks, so the first lesson may also be a waste of time.